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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兰州新区报报道4月3日,记者从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兰州新区管理部获悉,4月10日起,将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存贷比(缴存余额系数)进行调整,由原来的18倍提高至24倍,缴存时间系数也相应予以调整。
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兰州新区管理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可贷额度实行存贷挂钩机制,即“可贷额度=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1万元按1万元计)×缴存余额系数×缴存时间系数”。调整后,缴存时间在6至24个月的,实际可贷额度平均提高15万元。
举例来说,兰州新区公积金缴存职工小陈参加工作一年多,目前公积金缴存时间为17个月,账户余额有17000元。按照原来的测算标准,可贷额度为17000×1.1×18=336600元;按照最新的测算标准则为17000元×1.3×24=530400元,比原来能多贷193800元,首付压力大幅度减轻。(记者祁瑞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