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记者柏可林6月27日报道:进入夏季装修高峰,上海各级城管执法部门组织实施“住宅小区违法装修专项执法行动”,整合街镇居(村)委、执法部门、管理部门、物业企业等各方力量共同推进住宅小区环境综合治理。记者从市城管执法部门获悉,目前在浦东,一套覆盖全区2833个住宅小区的综合监管新机制已初步探索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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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城管聚焦住宅小区装修装饰类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主动寻求解决路径,建立住宅小区装修申报登记工作机制,通过压实物业监管主体责任,坚持抓源头、管全程,根据房屋装修流程,按“入场复核、日常检查、离场确认”三个阶段为每位装修业主分别建立了“一户一档”,对装修行为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
按照机制,物业企业每日应落实不少于一次的检查,特殊情况下,物业应及时加强检查力量或检查频次。为防止物业“脱检漏检”,浦东城管在系统上设计了自动预警机制,对连续3天或累计5天未检的,将自动形成工单推送至城管中队,由中队对物业进行处罚。同时,为引导业主自觉主动申报、依法装修,浦东城管开发了装修申报登记线上系统,为执法、服务提供了方便、快捷、管用的通道。
前不久,物业人员在对芳草路253弄某住户进行每日检查时发现,该处有涉嫌损坏承重结构的情况,物业随即要求业主立即对承重结构进行恢复,并通过“美丽家园微治理小程序”上报给城管部门,执法队员随即上门查看。经执法队员初步判断,该户涉嫌损坏承重结构,违反了《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便对其进行了立案处理。业主认识到了错误,并于一周内恢复了原状。同时,执法队员约谈小区物业,要求其继续加强对小区内违规违法行监控和及时报送。
据了解,装修申报机制自今年5月底在全区推广运行以来,社会反映良好。不少居民还反映,以前遇到房屋装修不知法、不懂法,被发现叫停装修时才知道违法,现在在家就能学到装修法律法规,不出家门就能在网上申报登记。
有了数字赋能,小区综合治理如虎添翼。浦东城管部门依托这套小区综合监管平台,还制定了针对物业服务企业日常履职情况、工作机制运行情况、公共设施设备管理以及对重大问题的处置情况等内容的规范检查表单。围绕小区综合监管中的突出问题,通过AI识别、物联感知、大数据分析、无人机自动巡航等新兴技术,探索屋顶违法搭建、垃圾非定时投放等行为的智能发现,持续推进智能场景与执法业务深度融合。
在6月27日的“美好社区先锋行动”暨住宅小区环境综合治理现场调研交流推进会上,市城管执法局公布:今年以来,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共依法查处房屋管理类案件1917起。其中,依法查处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案件547起,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案件303起,占用改建物业公共部位设施案件190起,物业服务企业未及时报告案件169起,依法拆除小区违建2452处、9.04万平方米,住宅小区环境综合治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提示:房屋装修有哪些红线不能碰
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业主、使用人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以及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按照房屋安全使用规定使用物业。
禁止下列损害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行为:
(一)损坏房屋承重结构;
(二)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三)破坏房屋外貌;
(四)擅自改建、占用物业共用部分;
(五)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
(六)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性物品,或者存放、铺设超负荷物品;
(七)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八)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物业服务企业发现业主、使用人在物业使用、装饰装修过程中有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以及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行为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或者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处理。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对业主、使用人的违法行为未予以劝阻、制止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由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